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

瓊瑤發文拒吊命 港「指示」可做到



【明報專訊】2017-03-15

以《幾度夕陽紅》等愛情小說聞名的79歲台灣作家瓊瑤,周日在facebook寫公開信予兒媳,表明日後不接受急救或維持生命治療,包括用作提供營養的鼻胃管、尿管、電擊或使用人工肺等,亦拒動大手術,希望自己能沒有痛苦地死去。她稱,擔心兒媳到時不捨她離開,因此叮囑他們不論多麼不捨,都不能「勉強留住我的軀殼」,讓她變成「求生不得、求死不能的卧牀老人」。

台灣已通過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立法,將於2019年初實施,屆時病人可自行決定如何死亡

本港的「預設醫療指示」尚未立法,醫管局根據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制訂表格範本,病人可在醫生及非遺產受益者見證下簽署(見表)。關注病人善終情况的香港醫學組織聯會前會長勞思傑指出,當病情惡化至治療無效,只能延遲死亡,若此前已經訂立醫療指示,便可做到與瓊瑤提出的相同要求,仔細列明拒絕接受的治療方法。

私院無法查病人有否預設指示

勞稱,公立醫院的病歷系統可查閱病人有否訂下「預設醫療指示」,但私家醫院或其他醫療機構不能查閱該系統,「醫生一定尊重病人,惟病人或其家屬若未能出示該份文件,則難為急症室或專科醫生」。

據勞了解,目前有自訂醫療指示的人不多,他希望政府逐步推動立法,並建立醫療體系共用的中央資料庫,民間同步推廣,雙管齊下。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